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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应急指挥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泰兴就业人才网 时间:2022-05-09 作者:泰兴就业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指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其他要求

招聘

人数

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类

主要从事大数据、指挥系统操作等相关工作,辅助从事安全监管,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要值夜班,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2

不限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辅助从事安全监管,需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需要值夜班,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3

财会金融类

从事财务工作,辅助从事安全监管,需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要值夜班,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泰州市户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政历清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熟练操作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港城路21号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205室。

3.报名方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②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

③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1份。

④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对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经征求报名人员同意后,将报名人员调剂至其他的招聘岗位。

⑤当天更新的“苏康码”“行程卡”截图,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社区)旅居史的,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还应主动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

5.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205室(港城路21号)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6.资格初审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招聘方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考

体检合格者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方面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考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考试、体检、政考、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录用和管理

1.录用人员与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试用期2个月。

2.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按《泰州市高港区劳务派遣人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17676,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523-86960158,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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