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4. 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 身高160厘米以上;
6.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要求,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文化体育特长生和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书、汽车维修专业证书、绳索、水域救援以及医疗救护等专业证书,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其中,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且须持有B2或A1、A2有效驾驶证,驾驶技术过硬、安全驾驶5年以上的,适当放宽。
(三)不予录用情形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 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6. 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7. 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8. 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9. 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10. 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1. 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2. 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裸眼视力低于4.6,矫正视力低于4.8;
13. 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4. 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5. 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6. 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17.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考虑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长远发展,报名时间之后,有志于专职消防队员的仍可预报名)
(二)集中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者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所报考岗位所需证书、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须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名材料(含以上所需提供材料扫描件)统一投递至报名单位邮箱,投递邮件时统一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并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如张三+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驾驶员岗位),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四)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发布信息、接受了解咨询。
(二)档案审查
初审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三)体能考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标准公开、公正测试选拔,参加体能考核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
(四)面试(业务考核)
根据岗位开展面试和业务考核。
(五)体检
体检由报考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各大队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统一体检。
(六)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组织为期不少于90天封闭式岗前集中培训和适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考核安排
1.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2. 面试
(1)面试名额从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红底照片6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适应本职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心理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工作地点和任务
工作地点分别为海陵区、医药高新(高港)区、姜堰区、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及市本级等地。主要从事灭火扑救、抢险救援以及其他业务辅助等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消防队员经岗前培训正式录用后,灭火救援岗位平均6600元/月起,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平均7600元/月起,以上工资收入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年底还享受绩效工资待遇,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各市区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其中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各地基本工资。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表现优异的专职消防队员,可以晋升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副队长(副指导员)、队长(指导员)等职务并享受职务补贴。
(三)一经录用,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可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同等待遇,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六)享受护理假、婚假、事假和病假的权利,入职满1年后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
(七)享受工会福利,因公出差可以按照规定申报出差补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奖励、技术培训、申请入党等待遇。
(八)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九)表现优秀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策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七、特别提醒
此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遇中介机构收取报名费用,请拨打举报电话0523-80201570。
本公告由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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