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泰州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高港汽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港至扬中汽渡运输,是泰州市南大门和重点窗口单位。因生产需要,泰州高港汽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船舶驾驶员。
2.招聘人数:1人。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性优先,年龄45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内河船舶一类三副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二类驾驶员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
4.掌握水上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5.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劳动关系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泰州高港汽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照企业现行薪酬管理办法经绩效考核后发放,按规定缴纳四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发布。
通过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官网、泰州交通产业集团微信公众号、泰州客运集团微信公众号、高港汽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现场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简历表》(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近期两寸证件照。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494196718@qq.com。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泰州客运集团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龙腾路20号)。
3.资格审核。对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结束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者逐一通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4)招聘条件中年限指周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岗位开考比例为1:2,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
(三)综合测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综合测试前进行,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资格证书原件参加。复审合格后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综合测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或放弃人员,均作为弃权处理。
2.测试方式。采取实操考试和综合面试方式。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实操考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1)实操考试:采取抽签方式现场确认考试顺序,进行实际操作,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采用现场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仪表仪容、入职动机等,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综合测试成绩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以及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根据岗位要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官网(http://jtgs.tai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其他人员不另行通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不满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经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须通过不少于24学时的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方可上岗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培训通过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依法解聘。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龙腾路20号客运大楼
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23-86892066(人力资源部) 0523-86395080(客运党政办)
监督电话:0523-86889639(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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